*婚*审,这个词听起来就挺庄严,挺神秘的,而且我估计很多已经当了*嫂的哨子,可能到现在也并不清楚或记不得当初都是怎样被“*审”的了吧?
是不是所有*婚对象都必须要经过*审?
*婚*审到底都审些什么?
什么样的人不能和*人结婚?
今天*嫂club来向大家详细一一解读这些问题。
在这里首先需要明确告诉大家的是,嫁给*人确实是有条件的,并不是谁想嫁都能嫁,对应的,身为一个*人,也并不是想娶谁就娶谁!
想要成为一名*嫂,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若干说明,和其他一些补充规定,对现役*人结婚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点要求(以下简称“规定”):
01年龄及身份规定
*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人二十五周岁、女*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提倡和鼓励晚婚”,并不是强制晚婚。在这一点上,每个单位应该有不同的规定,适婚年龄的哨子们可以去具体咨询一下。
士官结婚现行规定如下:
在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士官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中说明: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部队内部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团(旅)级单位*务部门出具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治机关批准,可以在驻地或者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1、中级士官。
2、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二十六周岁的女士官。
3、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
其他人员结婚现行规定如下:
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3、*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从事机密工作的*队职工的结婚问题,按照对现役*人的规定执行。
4、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02特殊地域及国籍规定
现役*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
03民族规定
汉族*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结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
如双方坚持结婚,并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可允许结婚。
04个人背景要求
根据《规定》第三条,现役*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
原则上也不得与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结婚,但现役*人恋爱对象本现实表现良好、*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当然,如果现役*人恋爱对象居住在中国内地而从事或参与这类“高危”活动,就更加不可以结婚了。
这里还有两个很多人经常提到的问题要补充说明一下:
一是,现役*人恋爱对象出国留学的,能否和*人结婚?
根据规定,并没有针对禁止与留学生结婚的规定。仅从留学经历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二是,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是否影响和*人结婚?
结合上文中第4点个人背景要求,并根据《规定》第三条的补充说明:“但现役*人恋爱对象本人现实表现良好、*治上确无问题的可酌情允许结婚。”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是有一定影响的。但要视具体情况由*治部门进行审核,来决定是否允许结婚。
05健康情况
*婚,除了要遵守《婚姻法》对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还要看看恋爱对象是否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所列疾病和家庭遗传性精神病史。
患有哪些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呢?
(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2)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婚“*审”说明书
一般情况下,当*人的结婚对象符合上述要求后,就可以进行婚前的*审函调程序了。
所有*人的结婚对象都一定要经过*审吗?
*审的范围包括哪些?
具体要求又是怎样的?
*审流程和申报材料都包括什么?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若干说明。
1、*审对象
现役*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治审查。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规定中没有对士官的恋爱对象作出*审要求,但是在规定中的第八条中另有说明:“现役*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治机关负责审批。”
就小编和一些士官嫂子们沟通了解到,她们在婚前也是履行过结婚函调的流程的。
2、个人背景
现役*人的配偶,应当是*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3、审批单位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治机关审批;
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治机关审批;
副大*区职以上*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治部审批。
4、审批流程
第一步:在符合上述规定的现役*人择偶要求后,申请结婚的现役*人可以向本单位*组织或*治部门提交结婚申请书;
第二步:本单位*治部门向申请结婚的对象单位或乡镇*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寄发《结婚函调信》和结婚函调报告表;
第三步:待《结婚函调报告表》寄回,经*治机关审查同意后,申请结婚者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并作为归档材料;
第四步:由*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第五步:最后就是持证明和非*人一方的身份证去一方所在地的民*局提交材料、领取结婚证。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5、*审项目
先让我们来看看《结婚函调报告表》中都有哪些具体项目要填写:
注:因为各个单位的《结婚函调报告表》在格式上可能些微出入,所以请当事人根据具体要求填表。
这里主要说的就是,一般情况下,部队对现役*人恋爱结婚的对象进行*治审查的项目有:其直系亲属有无参加邪教组织、有无刑事案件、有无*治性问题等其它问题。
另外要特别注意的是,《结婚函调报告表》必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不得交本人填写,并由申请结婚对方原籍或居住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嫂club要为大家解读的关于*婚条件及*审的相关规定。希望能解答大家心中的一些疑问。如果有遗误之处,请大家在评论区指正。更具体的问题也请以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