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肌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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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新农合特殊慢性病病种扩增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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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农合补助方案,方便群众就医,扩大了新农合特殊慢性病补助范围:

Ⅰ类(8种)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衰竭期、尿*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肝脏移植术后、肾脏移植术后、白血病、心脏移植术后(服用国产抗排斥药)。

Ⅱ类(24种)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含脑梗死)、肺心病、冠心病、高血压(2级及以上)、糖尿病(有并发症)、重症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耐药性肺结核(卫X项目免费药物治疗者除外)、布氏病、肾病综合征、慢性肾炎、风湿性心脏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脉管炎。紫癜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麻痹症、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天疱疮、银屑病、系统性变应性血管炎(原名:系统性血管炎)

Ⅲ类(8种)中枢性尿崩症、血友病、干燥综合症、白塞氏病、格林巴利综合症、克罗恩病、结缔组织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注:①Ⅰ类、Ⅱ类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不变。

②Ⅲ类年度分顶线为元。

③Ⅲ类报销比例与Ⅰ类、Ⅱ类相同,既:乡镇卫生院70%,医院为60%,医院为55%。

④Ⅲ类慢性病补助办法及申请与Ⅰ类、Ⅱ类相同。

说明:以上内容红色字体为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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